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偕音皆,源於《詩經》“邶風”裡的《擊鼓》篇,原句是「死生契闊,與子成説。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死生契闊,與子成説。

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這兩句話,出現在不少婚宴和求婚的場合,被用來表達男女(或男男、女女)之間最浪漫、最真摯的情愛。

但其實它是首戰爭詩,應是用於戰士之間的約定。

《擊鼓》   

擊鼓其鏜,踴躍用兵。

土國城漕,我獨南行。 

從孫子仲,平陳與宋。 

不我以歸,憂心有忡。 

爰居爰處?爰喪其馬?

於以求之?於林之下。 

死生契闊,與子成説。 

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于嗟闊兮,不我活兮。 

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現多用「執手偕老」,形容愛情的永恆。

可誰說不是呢?在種種承諾面前,愛情的承諾應是最動人心魄的了,平凡而真誠的諾言最為感人。

這至少是兩千四百年前的事了,這樣的承諾卻還讓人記著。

思念似乎是人的本能,或許只能將其放在心裡的最深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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