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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臉書好友那,看到這樣的一個話題:

會偏向寫讀者愛看的小說,或是想寫的小說?

她說:她曾在兩性專欄,為了要寫迎合讀者的文章,或是自己想寫的文章而苦惱著。

嗯,我喜歡創作,不管是音樂或文字,都挺隨心的。

寫過詞,作過曲,也不太在意是否會有人喜歡;被退件,就拿來自娛。

我也寫過專欄,有音樂的,有體育的;一開始,是寫在自己的無名網誌;後來,慢慢有網站、論壇,開了相關的專欄;請我幫忙寫些文章;於是,在個人的工作經歷中,有了「業餘專欄作家」這一項。

也曾接獲雜誌邀稿,擔任雜誌無給職的編輯。

或許是專業,也可能是小眾;也就沒有特別留意瀏覽率(點閱率)這事。

有意栽花花不開,無心插柳柳成陰;多年的經營,也算略有小成。

隨著時間的流逝;網站、論壇關的關,無名、奇摩成了歷史名詞;就算是知名的雜誌,也因承受不起長年的虧損及無收益,被迫終止發行。

但我還是那個喜歡寫作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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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寫作歷程而言,我算是很晚才開始寫小說;2005年,完成了個人的第一部長篇小說【許久未見的笑容】;2018年,和「鏡文學」公司簽了五部的作品合約。至今。也沒什麼實質的收益。

我喜歡在夜深人靜的時候看劇,藉此尋找寫作的靈感。喜歡到書局看各類型的書,因為沒錢買 XD

我其實不太清楚讀者喜歡的是哪一類型的小說,也就只能寫自己想寫的小說。哪怕只能得到一位讀者的共鳴與認同,那就會是我持續寫作的動力。

說是這樣說啦,但我在鏡文學官網上那幾部還在連載的小說,都停滯很長的時間嚕。

躲在角落,檢討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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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奶茶 (彼得)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