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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偕音皆,源於《詩經》“邶風”裡的《擊鼓》篇,原句是「死生契闊,與子成説。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死生契闊,與子成説。
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這兩句話,出現在不少婚宴和求婚的場合,被用來表達男女(或男男、女女)之間最浪漫、最真摯的情愛。
但其實它是首戰爭詩,應是用於戰士之間的約定。
《擊鼓》
擊鼓其鏜,踴躍用兵。
土國城漕,我獨南行。
從孫子仲,平陳與宋。
不我以歸,憂心有忡。
爰居爰處?爰喪其馬?
於以求之?於林之下。
死生契闊,與子成説。
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于嗟闊兮,不我活兮。
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現多用「執手偕老」,形容愛情的永恆。
可誰說不是呢?在種種承諾面前,愛情的承諾應是最動人心魄的了,平凡而真誠的諾言最為感人。
這至少是兩千四百年前的事了,這樣的承諾卻還讓人記著。
思念似乎是人的本能,或許只能將其放在心裡的最深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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