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要素是「和聲」
除了節奏與旋律之外,屬於比較進步階段,但同樣也是音樂要素的就是「和聲」啦!
兩個以上不同的音,以連續的方式呈現的,我們稱為「旋律」。那「和聲」又是什麼?
來!注意一下它的定義:不同的音在同時間出現的,我們就叫「和聲」。
介紹完「和聲」,要跟大家說明兩個常聽到的名詞。
◎協合音程與不協合音程
一般來說,我們會根據和聲聽起來的感覺,做出以下的分野:
(1) 協合音程:當和聲聽起來非常悅耳時,我們會稱為「協合音程」;
(2) 不協合音程:反之,當和聲給人的感覺不是那麼好時,我們就稱做「不協合音程」。
在西洋音樂的進化史中,屬於古典音樂的世界一直將這樣的分野奉為圭臬,深怕越過這道防線。但隨著音樂的演進,只有協合音程的音樂不再能夠滿足音樂家,於是開始重視所謂的不協合音程。
◎採用不協合音程的作曲手法
其實,不協合音程的作曲手法更複雜,這使得原本居附屬品的它,受到更多音樂家的重視,也造成現代音樂極大的轉變。
站在傳統和聲學的角度,一旦採用了不協合音程,就一定要想辦法轉到協合音程裡。當然,這項理論並非是絕對的。「樂聖」貝多芬就打破了這個傳統,將不協合音程運用在其音樂作品上,聽起來仍覺得十分悅耳。
◎對位法
提到和聲學,就不得不提到所謂的「對位法」。
簡單說明一下什麼是「對位法」。
假設你正在哼著一首歌曲,同時也有人跟你一起合唱,兩種旋律經結合後產生了美妙的和聲,這種促成優美和聲的法則,我們就稱「對位法」。
以圖形來做說明的話,這兩種旋律就好比兩條不相干的橫向(曲)線,而「對位法」就是想辦法讓它們做縱向的結合。
◎結論
只有節奏和旋律,就算是音樂,但缺乏和聲的音樂是屬於比較次等的音樂。所以,人們才會將和聲納入音樂三要素中。
- Nov 03 Thu 2005 16:33
音樂要素 (三) ~ 和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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