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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一數學(翰林),第二次段考範圍2-1~2-3;也就是第二單元全部。剛看了一篇「老師可不教,學生可不學,段考不該出,會考不會考 ─ 108課綱國中數學不宜涉及的內容」的文章;我只把跟這次相關的內容列出:
質因數分解的標準分解式
⬤做正整數的質因數分解時,其質因數以不大於 100 為宜。
⬤要能熟練質因數分解的計算,但正整數位數不宜過高。
⬤不介紹「輾轉相除法」求最大公因數。
⬤以短除法求兩個正整數的最大公因數和最小公倍數,主要是以標準分解式的方法求解此問題。所以在此條目,不以短除法做三個(含)以上的數之最大公因數和最小公倍數問題。
數的運算規律
⬤負數與數的四則運算不宜出現分數與小數的複雜混合計算。
⬤評量時,除非有特別指定要將計算結果化為最簡分數,否則所有相對應之等值分數,仍宜視為正確。
指數的意義
⬤不處理「指數為負整數」的情形。 指數律
⬤評量時的題目、計算過程中,不應出現「指數為負整數」的情形。
⬤評量時的題目不宜出現代數符號,應以具體的數字例呈現。
以上,供老師出題以及學生在練習題目時,做為參考。
國三的同學們,今天要挑戰的是96年第二次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數學科的試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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