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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過午夜十二點。本想寫點東西,可惜沒什麼靈感,寫沒兩行字,就打消寫下去的念頭

我通常寫作習慣先打底稿,也會將每篇手寫稿留下來,之後再 Key 到電腦的 Word 裡

新增一回,大概是 1 千 5 百字左右的內容,可是得花我不少的時間;快的話,也要兩個鐘頭

我是個還蠻依賴靈感寫作的人,不太喜歡硬逼自己,如果部落格的作品有 Delay 到的話,還請多忍耐、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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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奶茶 (彼得)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