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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前一陣子「京都議定書」議題,請問該協議目的係為下列何者? (A) 減少石油的使用量 (B) 減少二氧化碳的排放量 (C) 鼓勵再生能源的發展 (D)減少核能發電的使用率

這是 100 年郵局第二次從業人員招考 (內、外勤) 企業管理的題目。答案是 (B) 。這大概就是比較時事的題目。

《京都議定書》(英語:Kyoto Protocol,又譯《京都協議書》、《京都條約》;全稱《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的京都議定書》)是《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UNFCCC)的補充條款。是1997年12月在日本京都府京都市的國立京都國際會館所召開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參加國三次會議制定的。其目標是「將大氣中的溫室氣體含量穩定在一個適當的水平,進而防止劇烈的氣候改變對人類造成傷害」。

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簡稱IPCC)已經預計從1990年到2100年之間,全球氣溫將升高1.4℃至5.8℃。目前的評估顯示,京都議定書如果能被徹底完全的執行,到2050年之前僅可以把氣溫的升幅減少0.02℃至0.28℃,正因如此,許多批評家和環保主義者質疑京都議定書的價值,認為其標準設定過低,根本不足以應對未來的嚴重危機。而支持者們指出京都議定書只是第一步,為了達到UNFCCC的目標,今後還要繼續修改完善,直到達到UNFCCC 4.2(d)規定的要求為止。

在2012年12月8日,於卡達召開的第18屆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上,本應於2012年到期的京都議定書被同意延長至2020年。

http://www.tri.org.tw/unfccc/Unfccc/UNFCCC02.htm

這是台灣因應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的資訊網。

資料來自維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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