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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自己算不算是有才華的人 (或是說才藝) ;不過,我大概從小學四年級開始,就參加過不少作文、書法等校內的競賽;父親在郵局工作,也常會被拱去參加郵局舉辦的比賽。
 
在我國一的時候,學校舉辦了所謂的「硬體字比賽」,這比賽就算你用原子筆也不算違規;只是有顏色的規定:只能用藍、黑色的筆。首先要通過班上的初選,每班選三名同學;老實說,我的字算工整,但真的要說好看,恐怕是見仁見智。能代表班上去參賽,我就已經感到相當地心虛;因為在初選時,我是抱持著完全放棄的心態;我寫字很慢,根本無法在規定的時間內寫完它要的字數;又不想因為趕工就把字寫得潦草,所以整篇範本我只完成了 2/3 左右的字數;如果不是因為國文老師有「偏袒」的嫌疑,我根本就沒機會。在選代表前,老師就跟班上說過:如果是論字跡的工整度,那全校冠軍非我莫屬;壞就壞在我寫字太慢。她形容我的每個字就像用刻的一樣,相當地精準。那次比賽,我「僅」得到全校的第 4 名。
 
高中唸的是職業學校,我也沒有刻意去展現什麼樣的才華,想得到班上的認同,選我當參賽的代表;我總是想著:這種事能不要有就不要有。
 
那時候的國文會有所謂的書法作業,我已經盡量保持低調了,無奈還是被陷害。
 
「咦,Peter,想不到你的書法寫的這麼好?」坐我前面的 Quan 揶揄地說。
 
「妳這是誇獎嗎?」
 
「以後班上要選書法比賽的代表,就選你囉?!」 Quan 點點頭。
 
下課時間,老師將批改好的書法簿送回到班上,班長正在唱名準備發還給每位同學。
 
我沒放在心上,只是把 Quan 的話當成一般的對談。
 
真是要命,從那次之後,班上的書法比賽代表,根本連選都沒選,直接就填上我的名字。所幸,我總是不辱眾望,起碼都能拿個像樣的名次。可能因為這樣,在學校也算有點名氣。
 
高二那年,我因為某些原因而「留級」,變成了學弟、妹們口中的「同學」;即使心裡已經很悶了,也只能安慰自己:我可以好好地念我的書,做我想做的事;不用管、也不用去參加這些有的沒的比賽。
 
被陷害的感覺很不好,尤其是「莫名其妙」地被陷害。
 
那時候,學校的才藝競賽多半是在星期六的第三、四節舉行。沒有比賽的學生,就去各社團報到。
 
下課鐘ㄧ打,我準備到管樂社去參與練習。
 
「同學,你要參加書法比賽喔;不要忘記,不然會被記小過。」班上的學藝股長走到我座位旁邊。
 
「什麼書法比賽?」
 
「就教孝月的書法比賽囉?!」
 
「班上不是已經有“固定”的參賽代表了嗎?更何況這種事怎麼當天才通知,我沒帶任何書法用具,請問我要怎麼參加比賽?」
 
「看能不能跟附近的同學借?」學藝股長支支吾吾地說。
 
我請 Zhong 幫我向社團請假,他是我電子科的直屬學弟,也是管樂社的一員。
 
進入到圖書館,比賽場地在二樓。因為沒帶書法用具,前半個鐘頭,只能坐在被分配的座位上發呆。大約經過 35 分鐘,開始有人交出作品,我開始尋找可以商借書法用具的對象。
 
「學長,你也來參加比賽?」
 
「妳是?」
 
「我是 Shu ,電子二的。」
 
跟我同班,但我一點印象也沒有。
 
「不要叫我學長啦,我都“留級”了。」
 
「那你怎麼都沒動筆?」
 
真是急驚風遇上慢郎中,本想說遇到同班的同學,看可不可以行個方便,跟她借借看;沒想到一節課過去,她還寫不到一半。 
 
「Peter,你也來比賽啊?」
 
「喔,是 Yuying 。」她是我管樂社的同學,是化工科的。
 
我稍微瞄了一下,她寫的速度比較快。
 
「 Yuying 啊,不好意思,等會妳寫完,毛筆可不可以借我,我忘了帶書法用具了。」
 
「好,這筆我也是臨時找來的,寫完就可以扔了。」
 
時間還剩 27 分鐘,我早已顧不得字寫得美醜,只想趕快寫完、趕快交卷。
 
才寫兩個字,那毛筆接頭的地方就脫落了。我只能將手指握在那接頭脫落的地方,硬著頭皮寫完。
 
臉、手都弄得烏漆抹黑,我還是只能慶幸自己能在規定的時間內趕完要交回的作品,起碼宣紙沒有被我弄髒。
 
事後,我有跟班導抱怨這事,表示我不願意再代表班上去參加任何校內競賽,這種臨時知會讓我覺得很不受重視。
 
兩個禮拜後,我被通知要上台領獎;沒錯!我還是得獎了,是第三名;第一名是班上另一名代表,就是那個遲遲等不到可以借我書法用具的 Shu 。

2008‧08‧26  於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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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奶茶 (彼得)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